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及其经费使用管理,维护学校和老师权益,科研处将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科〔2022〕79号)、《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科〔2022〕76号)、《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大宁理财〔2020〕167号)、《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等学校文件,对各类科研项目的结题、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结转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约定执行并按时办理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已经结题的项目及时办理结余经费清理结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一)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纵向科研项目应该在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结题验收情况、将具体验收材料提交科研处备案。否则,按以下规定办理:
1. 无法按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应提前 3 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 无法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终止或更换项目负责人,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 项目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到期无故不提出申请验收、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验收不通过或被项目主管部门终止或撤项的,将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暂停各类纵向新项目申请资格、完成相应工作的1-2 年后再恢复申请资格、项目通过验收或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同类新项目、自项目验收不通过或被终止(撤项)之日起暂停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纵向新项目的资格 2-3 年的处理;同时,项目验收不通过、或被项目主管部门终止或撤项的,相应项目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职称评聘和聘岗考核的有效业绩。
(二)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横向科研项目应该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进行验收结题,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将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结题证明提交科研处备案。否则,按以下规定处理:
1. 无法按期完成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前3个月与项目委托单位协商签订关于项目工作延期的补充协议,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合同变更申请、将补充协议提交科研处备案;
2. 无法完成时,应由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协商签订项目终止协议,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终止申请、将终止协议提交科研处备案;
3. 合同到期且超过合同有效期3年,因项目委托单位原因项目负责人无法获得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项目结题或终止证明时,经费全额到款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项目校内结题手续;经费未全额到款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项目校内终止手续;
4. 项目合同到期超过6个月,但项目负责人未办理上述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含校内结题、校内终止手续,下同)的,在办理完毕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之前,相应项目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职称评聘和聘岗考核的有效业绩;同时,参照《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将给予降低项目负责人申报限项申报的纵向项目的排序、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纵向科研项目的资格等处理。
(三)学校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种学术会议、社会活动所获的政府补助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出具工作完成情况说明,经所在学院(部门)确认后,按照正常结题处理。
二、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清理结转工作
(一)纵向项目结题并通过财务验收后有结余经费的,应该在 3 个月内办理转入项目负责人个人纵向科研预研基金手续。
(二)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应在结题后的 6 个月内办理转入项目负责人个人横向科研预研基金手续。有项目招投标保证金借款的项目,办理转入横向科研预研基金手续期限顺延至招投标保证金借款返还至学校后的6个月内。
(三)未按上述要求处理的结余经费,按照以下规定处理:结余经费为100元及以下的,结余经费将统一收归学校并注销经费卡;结余经费超过100元的,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学校另行研究制定。
三、其他
(一)在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时,原按照纵向项目管理的政府委托项目视同横向科研项目。
(二)项目办理校内结题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承担项目的相关责任。
(三)项目结题、终止后到校的项目经费应办理划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应科研预研基金经费卡的手续。
(四)本次公布的逾期科研项目中,逾期超过3年的横向科研项目(含原按照纵向项目管理的政府委托项目)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提出办理校内结题或校内终止手续。
(五)部分项目负责人已经提交项目结题申请或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但由于有关审核和处理有一定滞后性,导致相应项目在本通知中仍被列为逾期项目或有结余经费未结转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谅解。
请各学院敦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到期(逾期)项目的变更、结题或终止手续以及办理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清理结转手续。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理工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结题),
李宁慧(理工类其他纵向项目结题),
王媛媛(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结题), 电话:88130712
李珂(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结转), 电话:881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