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18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18年3月12日)规定的程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监察审计处和人事处反映。
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陈欣。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嫣。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