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之窗:浙江省首个高校巡回法庭落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时间:2014年05月26日    编辑:    来源:中国高校之窗     浏览次数:

2014年4月,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顺利衔接,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后备人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双方领导经过多次研究协商,决定开展全面合作。4月底,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双方正式签署了《院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5月2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正式揭牌运行,这是我省法院首次在高校设立巡回法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副院长李章军博士,学校党委书记费英勤教授,宁波市政府与浙江大学“9211计划”教学卓越特聘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金彭年博士及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系全体师生出席了揭牌仪式。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院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基地",及设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同时揭牌成立。今后,双方还将互聘对方专家参与本单位工作、互派业务骨干挂职兼课、共同在校内巡回法庭举行公开庭审。上述措施将有力推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及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此次揭牌仪式的顺利举行,不仅标志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宁波市两级法院的院校合作进入实质阶段,而且还标志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法学实践教学从"模拟庭审"发展到"真实庭审"的新阶段。仪式后,应学校师生的邀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章军博士还为法学学子带来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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